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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淘宝店购买的旅游产品

  与旅行社包价游产品“相撞”时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徐 辉

  背景:

  在六日四晚泰国普吉岛游览的第三天,一对度蜜月的小夫妇向领队小徐提出,他们想在第五天自由活动时,参加在国内淘宝上购买的珊瑚岛一日游活动。

  领队小徐翻看行程核对后发现,行程上第五天的确写着早餐后自由活动,晚餐在幻多奇主题公园享用自助餐后前往机场。但由于是购物团,所以购物项目会穿插在每天行程中,并已在附加协议上注明在什么时间进行。因为导游有权在不增减行程景点的情况下改变前后浏览顺序,所以导游已征得客人同意将所有购物点全部挪至了第五天进行,且第五天全天是含餐的(如果是自由活动,就会显示“不含餐”)。泰国的接待旅行社也明确规定:不走购物点的客人要交纳导游800元人民币/人方能离团自由活动。领队将上述情况告知客人,并建议他们取消预定行程。但小夫妇说,他们已付清所有款项且如果取消行程将被视为全损。小夫妻觉得旅行社没有在合同内明确购物点时间及脱团费的情况,要求旅行社补偿他们在淘宝店购买旅游项目的全部损失,或免去他们800元/人的脱团费。协调无果后,领队便只能试图帮助客人跟淘宝店家进行沟通协调,但无果。另外,本次旅游行程的普吉岛地接社也明确表示,如果两位客人一意孤行要去参加自行购买的项目,那必须支付脱团费。调解无果,领队与计调在讨论后给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1、让客人继续和淘宝方面谈谈能否退还一定量的费用。2、如果一定要参加他们自己的自费项目,那就签下“自愿离团的协议”,一切费用自理,自己注意安全,出任何意外组团社不负任何责任,且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到达幻多奇主题公园,放弃午餐并且不退还午餐费用。如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幻多奇主题公园,就视为接下来的行程为主动放弃不退还任何损失,若耽误到回程飞机,一切后果自负。3、每人800元的脱团费组团社会和地接社再进行协商尽量压低价格但不能保证协商可以成功。方案二:放弃淘宝自费项目,自行承担所有损失,随后按照原定行程参加购物项目。并请他们在次日早上集合时答复领队。最后,小夫妻选择了方案二。

  评析:

  旅游行程中,所谓的自由活动是必须在领队导游的引领下进行,而不是完全脱离团队单独进行自由活动。目前网上的预定多种多样,我们暂且先不去管它的安全性、可行性与合法性等。我们只想说,旅游者如果你已经参加了旅行社的包价旅游产品,就应在购买其它旅游产品前问一下参团旅行社,是否存在行程冲突。案例中,该团明确了是购物团,也就是说购物是整个行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两位客人想参加自己购买的其它旅游活动,显然是与原来的行程相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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