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
市长成为领头人。乡村游从自发经营转变为政府引领、科学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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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乡村旅游存在低端、分散的特点。大部分由农户自主经营,自己投资、自己招揽生意、自己聘用员工服务,政府基本只起到协调、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很多经营户是农民出身,第一次做旅游,在产品、服务方面只能提供吃饭、住宿等简单招待,缺乏标准体系。以致于“吃农家饭、住农家乐”的风潮虽然风起云涌,但因产品单一、同质,几十元一人含餐宿的全包价利润薄,经济效益难以凸现。
近年,浙江各地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视之为全域旅游、休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来发展乡村旅游。很多市县组建专门负责乡村旅游的部门或小组,由市委或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牵头人或组长,以高屋建瓴的势态对乡村旅游进行合理、统一的科学规划设计。
如在2013年,湖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湖州市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领导小组,设立湖州市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全市乡村旅游综合协调和管理机构。去年又设立乡村旅游处,湖州市三县两区均设立了独立的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目前湖州全市乡村旅游已构建四级行政管理体系、部门联动体系和行业协会自律体系三位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管理的“大体制”。龙游县也是如此,专门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30余个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一把手为成员的县乡村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为龙游县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提供组织领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