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花园村
入选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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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花园村
入选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
◎ 王江红
日前,民政部公布了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23个县(市、区、旗)、7个乡(镇)以及104个村(农村社区)榜上有名。浙江共有8地入选:杭州市余杭区、湖州市安吉县两地入选县(市、区、旗)示范单位;余姚市泗门镇、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入选乡(镇)示范单位;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城社区、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江山市新塘边镇日月村入选村(农村社区)示范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民政部自2016年8月起启动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根据《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经自愿申报、考察推荐和遴选验收等环节,最终确定了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据了解,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要求很高,必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比如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达70%以上,饮水安全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辐射半径不超过3公里,还要有警务室、微型消防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种服务设施。此外,农村社区居民关系和谐,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等软指标也非常重要。
创业创新36年来,花园村坚持做到“五个不动摇”: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党员带头不动摇;二是坚持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不动摇;三是坚持发展工业实体经济不动摇;四是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富民不动摇;五是坚持打造中国农村浙江样板不动摇,把“村名花园不长花、草棚泥房穷人家、种田交租难糊口、担盐捉鱼度生涯”的穷山村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花园村,走出了一条从“两创”到“两富”再到“两美”的发展之路,让村民人均年收入从1978年的87元跃升到2016年的16万元,过上了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全民创业、共同富裕的幸福美好生活。2016年7月,花园村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此外,花园村还名列“中国十大国际名村”以及“中国名村综合影响力”第三位。
如今,花园村不只是一个村子。徜徉其间,高层住宅、高档剧院、等级医院、生态公园、商业中心、专业市场、特色街道、银行网点、设施农业、星级酒店、体育广场、老年公寓、高端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游乐园以及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应俱全……感觉更像是一座现代化的城镇,村民还享受30多项福利政策,家家住新房,户户是小康,人人有保障,享受着比城里人更美好的幸福生活。
不仅如此,面对传统村落向现代小城转型进程,花园村既发扬传统乡村治理优势,又吸收现代城市管理经验,探索城乡一体的基层治理之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实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做到“奉献、公正、公平、公开”的八字办事原则,以法治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坚持以德治为理念,提升花园人整体素养;坚持以自治为核心,打造依法治村榜样,治出了经济发展,治出了社会和谐,治出了百姓幸福,实现了36年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村民零上访。
2017年3月,东阳市委、市政府又将周边的9个村庄并入花园村,希望通过“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的方式,做大花园模式,做强花园典型。花园人紧抓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的机遇,正踏着“以工强村”“以商兴村”“以游美村”“以法治村”的道路,从中国名村朝着“世界名村”和“世界强村”的目标昂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