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如何走进“诗和远方”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各地重大文旅项目。文旅业如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许我们可以从已经发行的文旅项目专项债券中寻找答案。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如何走进“诗和远方”
◎ 记者 王 珏
近日,江苏省政府在上交所成功发行首期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项债券,规模23.34亿元,这是全国首只发行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这个专项债券期限10年,利率2.88%,不仅是全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首只专项债券,还是江苏继发行土储、棚改、收费公路、城乡建设等品种专项债券后的又一个创新,开辟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品种,创全国先河。
这次“运河债券”涉及13个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包括徐州新沂的骆马湖退圩还湖项目、镇江古运河(上段)综合整治工程、大运河新沂窑湾文化展示园项目、无锡惠山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淮安盱眙第一山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程……涵盖遗产遗迹保护修缮、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水利建设、乡村发展等多个领域。
其中,徐州新沂的骆马湖退圩还湖项目是募资规模最大的项目,共募资6亿元。该项目总投资14.5亿元,项目实施后,将清退圈圩、围网49.5平方公里,恢复水域面积30.7平方公里,全面改善骆马湖水域的生态环境。6亿元的专项债券募资一下子解决了将近一半的资金需求。
发行大运河专项债券,只是江苏打造大运河品牌、保护传承大运河文化的一个缩影,也是地方专项债券的一个“样板”。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文旅专项债券的成功案例。
2018年8月20日,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锦江绿道专项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这是全国首只文旅专项债券。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共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3只、发行规模132.59亿元,其中四川省文化旅游专项债券发行16只、发行规模82.33亿元,分别占发行总数的69.6%和发行总规模的62.1%。
2019年6月,江西省宜春市成功发行江西省首支旅游专项债《赣西经济转型(宜春旅游)专项债》,该专项债券专用于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洪江禅意小镇(一期)、宜春市体育公园和宜春市袁州古城复兴等项目建设。同月,江西省瑞金市发布《瑞金市红色旅游专项债券》,用于云石山重走长征路体验园项目工程、共和国摇篮旅游区提升项目工程等市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还有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成功案例。
2018年8月,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四川泸县发布了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专项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4大类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3月,山东省首次发布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泗水县、鱼台县和鄄城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此债券成功推进了乡村振兴在山东的进程,打造了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的样本。
2019年7月,江西省发行了全国首支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利于当地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难题。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近年来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成果,其定位于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推进各地的重大项目,采取“统借统还”模式,在财政税收收入以外新增资金渠道。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产业已经成为涉及国民经济多个行业和部门的综合性产业,专项债作为创新方式,目前已经成为了旅游产业重大项目投融资的创新手段。
特别是今年年初大部分文旅项目停业停工,不少文旅企业资金链断裂,遭遇“生死劫”。
为此,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也于日前印发《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各地重大文旅项目。
其实,早在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就主办了“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融资交流对接活动”,并于2019年3月-12月在北京、郑州、成都、西安、太原、长春、深圳等城市举办项目遴选活动,并明确了项目主要类别与项目推荐条件。
近一两年来,四川、浙江、江西等各地在文化和旅游专项债领域的创新实践愈加增多,地方政府及平台企业发行债券类型包括:旅游专项债、文化旅游专项债、红色旅游专项债、旅游扶贫开发建设专项债、旅游产业专项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等。
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是当前旅游产业的重要任务,文旅企业可以发挥政府专项债的“托底”功能和市场化融资“续航”作用,通过地方政府文化旅游专债融资,抓住政府专项债发行的机遇。
一方面可以拓宽文旅项目融资渠道。银行贷款不再是文旅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救命稻草,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将迎来新的机遇。我国文旅产业有6万亿市场空间,可以撬动万亿级资金投入,已成为上至中央,下至地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抓手。专项债一般由银行认购,银行买入地方债券以后会转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会把债权做成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更加灵活。
另一方面,可合理利用通过多领域灵活申报。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根据《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内容可知,可发行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项目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应属于公益性事业领域,需要由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
2. 可以产生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持续稳定的收益;
3. 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例如,近日,甘肃兰州树屏丹霞景区一期工程项目进入了兰州市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二批发行名单。作为兰州市首个发行地方性专项债券的文旅类项目,兰州树屏丹霞景区一期工程项目获得专项债券资金额度为9000万元,期限20年,年利率3.27%。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文旅产业也逐步复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顺势而为,也是助势而为。如何抓住机遇,是融资方式的创新,也是产业内容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