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反贪的顾虑
◎ 俞剑明
乾隆时期,甘肃发生贪污大案,贪污集团总计贪污赈济银八百万两。
乾隆帝说:“如此大案,竟无一人首先察觉?”他对官官相护现象感到寒心。
其实,岂能无人知晓?贪污集团的头目是受乾隆百般宠幸的甘肃藩司王宣望,有着如此背景,谁敢太岁头上动土?
因此,无论君臣对贪腐的危害估计得多么充分,监控组织多么完备,如果制度设计一如既往,那么,所有的反腐设想都会落空。
后来,为什么乾隆对甘肃冒赈贪污案官员半数免死,从轻发落?
依法律,应该处斩的官犯有一百余名。结果,近60人被砍掉脑袋,免死发遣黑龙江、新疆者57人,奉旨查抄者165人,还有不计其数的人,受到较轻的处罚。
接下来的山东巡抚国泰贪纵大案,涉及的官员也不少,如果一直挖下去,有可能把全省官员统统牵扯进去。
按清朝律例,贪污银子一千两者,即要问斩监候,秋后处决。无论是甘肃贪污大案,还是山东贪纵大案,都可使数千名官员掉脑袋。
惩办贪腐分子,任何统治者态度都会很坚决。因为这种人是当权者面前绽放笑容的敌人,是国家机体的啮噬者。
但这种敌人,毕竟不同于两军对阵时的敌人。一方面,无论谁当皇帝,都不会容忍贪官污吏蛀蚀国家的根基;另一方面,官员贪污腐败,肯定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乾隆犹豫、手软。
主持审办国泰案的钦差大人,还没到达目的地,就接到皇帝的密谕,说“不忍”再兴甘肃省那样的大狱。办案大员清楚皇帝在想什么,好多事情便不再深究。于是,此后大案便接二连三发生。
乾隆究竟顾虑什么呢?他说是考虑“国体”和“朕之颜面”。
所谓“国体”,指的就是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国家的面子;所谓“朕之颜面”,指的是他本人的面子。
认真严肃办案,对民对君都有益处,哪会损害什么“国体”和皇帝的面子?世人早先觉得乾隆执法严格,此种印象还不是源于一个个具体案件?
晚清的薛福成说过:乾隆英明,“侵亏公帑,抄没家产动辄数十百万之多,为他代所罕睹”。
乾隆一直自负,力图使人相信,他将是历史上的圣明天子和满汉理想的英主。假如国土之内贪贿丛生,“圣明”便没着落,“英主”更无从谈起。
可惜,由于乾隆的种种“顾虑”,放松了对贪污的追查,表面上贪污者的数量少了,实际上却起到纵容的功效。
人治并非什么事情都没有标准。皇帝口含天宪,标准也就后退。重典治世、道德劝诫、思想工作等,作用毕竟有限。反腐的根本还是在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