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塑像头顶拍照
■ 李烈钧
礼行天下·名家谈 ②
骑上塑像头顶拍照
■ 李烈钧
搜百度,跳出一张大幅照片,令人瞠目结舌:真人般大小的女战士塑像,头顶坐着个男青年,双腿岔开,踩着塑像胳膊和手臂,两手撑着膝盖,嬉笑着摆出“PS”……是美景留影?是杂耍炫技?是行为艺术?统统不是,只能算愚昧、拙劣和丑恶!
照片是陕西游客李文春在微信朋友圈晒出来的。“五一”小长假,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胜利山,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李文春爬上塑像,他将女红军的头顶,当做了自己高高悬悬的坐凳。
国家旅游局5月4日宣布:李文春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督办”陕西执行,为期10年;吴起县胜利山景区管理不善,两年内不得参评A级景区。
估且将李文春的恶劣当做中国游客的万分之一,或十万、百万分之一;但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个别的丑行,亵渎纪念像,损毁旅游文明,糟蹋中国游客形象,影响之坏之深之广,无以复加。
山水美景,人文熏陶,赏心乐事。李文春之类,偏偏弄出诸多幺蛾子,以怪为奇、以丑为乐。同样是陕西,华清池杨贵妃塑像竟然遭遇咸猪手“袭胸”。美国华尔街的大铜牛,居然被爬上去拍照。法国卢浮宫喷泉池,被当成洗脚池……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真善美和假恶丑永远对立存在,道德宣教和感化不是万能的。素质的提高,文化的涵养,行为的自律,公共的敬畏,不可能整齐划一,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有的人,和他谈什么美学情趣旅游公德,无异夏虫语冰,对牛弹琴。对付李文春之类恶行恶状,有效之举,是要让他们付出作恶成本,有惩戒,有痛感,有教训,依法处置,毫不手软。
《旅游法》实施两年了,诸多不完善不周密,亟待逐步完善。人们不清楚,李文春在陕西入了“黑名单”,他到山东、浙江、西藏、香港呢?掌控得了吗?如果像交通违章违法一样,扣分、罚款、暂扣、拘留、吊销驾照,乃至判刑坐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人严管,有案可查,旅游中的种种荒唐,才不敢为所欲为、肆无忌惮!